
2025年12月25日,為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有關要求,中國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疾控局正式發布了《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2025年第43號公告)。本批名錄共列入23種類化學品。其生產和使用主要涉及石化、塑料、橡膠、制藥、紡織、染料、涂料、農藥、皮革、電鍍等行業領域。
具體名錄如下:



《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重點關注具有較大環境和健康危害、在環境中可能長期殘留,并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構成不合理風險的化學品。篩選主要依據環境行為特征(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環境和健康危害屬性(水環境毒性、致癌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內分泌干擾性及特異性靶器官反復接觸毒性等)、環境暴露情況(國內生產使用量、用途分布、公眾接觸頻率)等因素。
此前兩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合計列入40種類化學品,涵蓋多種人類致癌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重金屬類物質,涉及化工、輕工、塑料、橡膠、制藥等領域。
對列入《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的物質,應當針對其產生環境與健康風險的主要環節,結合經濟技術可行性,采取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
對列入名錄化學品的具體管理要求
- 環評文件必須明確此類化學品生產或使用的數量、品種、用途,涉及化學反應的,分析主副反應中新污染物的遷移轉化情況;將涉及的新污染物納入評價因子;核算各環節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情況。
- 優先控制化學品及其在原輔料中的成分占比,應按設計值或上一年生產實際值填寫。
- 重點單位建設涉及優先控制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儲罐和管道,或者建設污水處理池、應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設施,應當設計、建設和安裝有關防腐蝕、防泄漏設施和泄漏監測裝置,防止此類化學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重點單位拆除涉及此類化學品的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的,應事先制定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動前十五個工作日報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
涉及優先控制化學品的企業,需立即對照新規開展自查。在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申請及日常管理中,建立更精細化的化學物質追蹤與報告機制。部分企業還可能需要進行環保設施改造,以滿足防泄漏、監測等設施建設要求。隨著名錄的持續更新和管控趨嚴,依賴高風險化學品的傳統生產工藝將面臨競爭力下降的風險,建議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尋找和應用更安全、環保的替代品與替代技術,降低合規風險,實現可持續發展。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512/t20251230_11393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