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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加坡環境局(NEA)正式發布了關于有害物質(HS)許可證和許可持有者的強制性化學品報告框架的實施公告,該框架旨在追蹤和監控在新加坡進口和/或生產,但目前尚未受到任何機構的監管的化學品, 以更好地識別可能對環境和公共健康構成風險的化學品,并在必要時優先對其進行控制,保護環境和公眾安全。
2025年6月20日,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發布公告,依據《環境保護與管理法》(EPMA,1999年)及《環境保護與管理(危險物質)條例》,正式將2類化學品與9類含汞產品納入危險物質管制范圍。
隨著全球化學品市場的不斷發展,各國和地區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2025年,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將迎來一系列重大更新,這些更新將對化學品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產生深遠影響。以下是2025年新加坡GHS的主要更新內容: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將根據《環境保護與管理法》(EPMA)對涂料中的甲醛含量實施嚴格的管控。具體細節如下: 受影響的群體: 室內涂料和戶外或工業用途涂料的進口商、制造商和銷售商
2024年11月12日,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表示,根據《斯德哥爾摩公約》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國際管理要求,新加坡將從2025年2月26日起正式禁止生產、進口及出口含有Dechlorane Plus和UV-328的產品。雖然部分關鍵用途將暫時獲得豁免以便行業調整,新加坡政府仍呼吁所有相關行業利益相關者遵守新規定,共同努力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生態安全。同時,NEA將與國際社會合作,推動環保技術的進步,以實現更廣泛的環境保護目標。
為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公約》)和水俁公約成員國的國際義務,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自2024年2月18日起,就2類化學物質及9種含汞產品展開了為期4周的公眾咨詢,計劃將部分物質和產品列為《環境保護與管理法》(EPMA)附表2下的環境有害物質(HS)。在新加坡,任何購買、儲存和/或使用附表2中的物質的個人/企業均需獲得有害物質許可證。
新加坡對《環境保護與管理法》(1999)和《環境保護和管理(有害物質)條例》(2023) 修正案做出修訂,于2023年8月21日開始實施(有6個月過渡期)。新規將新增26種化學物質列為環境有害物質(hazardous substances, HS),另外將12種物質劃到《消防安全(石油和易燃材料)法》管制。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NEA) 已根據《環境保護與管理法》(EPMA),將26種化學物質列為有害物質(hazardous substances HS)進行管制,從事涉及26 種化學品中任何一種的以下活動的公司必須獲得HS許可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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