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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行肥料產品登記管理制度,未經登記的肥料產品不得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得進行廣告宣傳。政策依據:《肥料登記管理辦法》(2000年6月23日農業部令第32號發布,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2017年11月30日農業部令第8號修訂)。
歲末年初,瑞旭集團將舉辦系列公開課,會議總結了中國、美國及澳洲在2025年發布的農藥法規新政及趨勢,涵蓋了當前行業最關注的熱點問題,提供了深度的行業洞察。期待與您齊聚云端,共同探討行業未來。
東南亞各國對于農藥的管理政策和登記程序各不相同。瑞旭集團不僅提供專業的東南亞農藥登記服務,還提供市場開拓與銷售渠道建議,旨在幫助您的產品順利進入這一有潛力的市場。
自從英國脫歐后,英國頒布了自己的生物殺滅劑法規(GB BPR), 該法規基本上沿用了歐盟的生物殺滅劑法規(EU BPR)管理框架,旨在確保這些生物殺滅劑產品在投放英國市場前經過科學評估,證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GB BPR要求所有的生物殺滅劑的活性物質在投放英國市場前先獲得英國主管部門HSE的評估批準,同時含有活性物質的生物殺滅劑產品還需獲得HSE的產品授權。GB BPR法規只適用于大不列顛地區(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北愛爾蘭繼續適用于歐盟生物殺滅產品法規(EU BPR)。
歐盟在2019年6月5日發布了新的肥料管理法規(EU 2019/1009),該法規自2022年7月16日起對歐盟所有成員國具有約束力并直接適用,并替代原肥料管理法規(EU 2003/2003)。新法規對所有在歐盟范圍內自由貿易的肥料(包括生物刺激素)制定了嚴格的安全、質量和標簽要求。
為進一步優化服務、便民利企,經商部農藥管理司,對農藥登記信息添加事項辦理工作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農業農村部第925號公告規定,同一登記證號的農藥產品應當標注同樣的商標,委托加工、分裝的產品不得標注受托人的商標。農藥登記證持有人應當如實、及時填報農藥標簽標注商標及變更信息。
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2025年第3號令和第925號公告,現就農藥登記、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登記試驗、標簽標注等相關內容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農藥登記試驗管理制度,擬對《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評審規則》和《農藥登記試驗質量管理規范》作出修改,現征求你單位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經營農藥管理,制定《2026年互聯網經營農藥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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