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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征集3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生產、使用及替代信息

來源 生態環境部 作者

由于2022年9月即將召開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第18次會議將進行得克隆、紫外線吸收劑(UV-328)的審查。同時,2023年5月即將召開的《公約》第11次締約方大會將審議甲氧滴滴涕增列入附件A的修正案。

為全面了解上述3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有關信息,生態環境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上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我國境內的生產、使用、進出口、替代品或替代技術等信息。

請將有關信息于 2022年8月20日前 書面反饋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電子件請發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   滕曉明、田亞靜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 編:100006

電 話:(010)65645761、65645790

傳 真:(010)65645781

三個物質的基本信息

得克隆:學名雙(六氯環戊二烯)環辛烷(DechloranePlus),是一種氯系阻燃劑。2018年其因具有強持久性和強生物累積性(vPvB)而被加入歐盟SVHC清單。DP用途廣泛,主要用作粘合劑、密封劑、聚合物和電子電器中的阻燃劑。

紫外線吸收劑(UV-328): 化學名稱2-(2′-羥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主要用作紫外線吸收劑。

甲氧滴滴涕:一種有機氯殺蟲劑。

《斯德哥爾摩公約》簡介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遠距離環境遷移的潛力,對人類健康或生態環境存在不利影響。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免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危害,國際社會于2001年達成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簡稱《公約》),自2004年11月11日對我國生效。

《公約》在附件A(消除類)、附件B(限制類)和附件C(無意產生類)清單中共列明了首批12種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分別提出淘汰、限制或限排等管控要求。此外,允許在《公約》附件中增列經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審查并締約方大會審議決定增列的化學物質。截至目前,《公約》附件所列化學物質已增至30種類。

原文鏈接:關于公開征集甲氧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有關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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