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化技術部 楊羽婷&王旗威
中國臺灣地區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化學物質登錄平臺將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啟用線上申請廢止(注銷)登錄碼功能。該功能啟用后,將不再需要登錄人向主管部門通過郵寄紙本公文提交申請,進而簡化作業流程,申請與審批更加便利,會提升臺灣地區化學品管理的整體行政效能。
一、適用范圍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過登錄平臺線上提交廢止(注銷)登錄碼申請:
- 不再制造或輸入;
- 不適用登錄辦法;
- 新化學物質重新申請核準登錄類別。
二、實行日期
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過渡期,線上與紙質申請方式并行受理。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述三類情形的申請原則上均須通過線上平臺辦理,不再接收紙質公文申請。
三、申請方式
屆時登錄人/代理人可登錄平臺(https://tcscachemreg.moenv.gov.tw),進入“廢止(注銷)登錄碼”模塊在線提交申請。對于登錄人自行完成登錄和/或由代理人協助完成登錄的登錄碼,有不同的操作要求,詳見圖1-8。








圖1-8 系統操作流程說明步驟(來自臺灣地區主管機關說明會)
四、注意事項
核準登錄碼廢止(注銷)后,將無法恢復。請務必于提出申請前確認清楚內容。申請廢止(注銷)若包含由代理人協助完成登錄之登錄碼,需等所有代理人均完成確認程序,該申請案件才會正式進入審查。
申請廢止(注銷)登錄碼案件,單次補件預設為30個工作日;若逾期未完成補件,則案件自動失效。如仍有申請需求,需重新提交新案件。
另外,不屬于上述情形的廢止(注銷)申請,仍須通過紙質公文方式遞交,具體要求和流程請咨詢化學物質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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