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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修訂化妝品禁限用物質清單——對納米材料采取監管行動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23年5月23日,歐盟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發布G/TBT/N/EU/872/Rev:1通報,擬對歐盟化妝品法規 (EC)No 1223/2009 中的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和限用物質清單(附錄 III)進行修訂。此次修訂主要是針對化妝品中某些納米材料的使用,增加了禁止膠態銀(納米)和限制羥基 磷灰石(納米)的提案。征求意見時間截止為2023年7月22日,擬生效時間為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20天后。

相比較于此前歐盟向WTO發布的 G/TBT/N/EU/872 通報(發布于2022年2月11日),此次歐盟將膠態銀(納米)納入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中;將原本在G/TBT/N/EU/872通報中納入附錄 II的羥基磷灰石(納米)修訂為限用物質清單物質(附錄 III)。

根據規定,此修訂條款正式生效9個月后,不合規化妝品不得投放歐盟市場;修訂條款生效18個月后,不合規化妝品不得在歐盟市場上出售。

1. 通報擬將以下物質納入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附錄 II)中:

名稱

CAS號

EC號

苯乙烯/丙烯酸(酯)類共聚物(納米)

苯乙烯鈉/丙烯酸(酯)類共聚物(納米)

9010-92-8

927-710-1

銅(納米)、膠態銅(納米)

7440-50-8

231-159-6

膠態銀(納米)

7440-22-4

231-131-3

金(納米)、膠態金(納米)

硫代乙氨基透明質酸金(納米)

乙酰基七肽-9膠態金(納米)

7440-57-5 [1]

1360157-34-1 [2]

-[3]

231-165-9 [1]

-[2]

-[3]

鉑(納米)、膠態鉑(納米)

乙酰基四肽-17膠態鉑(納米)

7440-06-4 [1]

-[2]

231-1161-1 [1]

- [2]

2. 通報擬將羥基磷灰石(納米)列入化妝品限用物質清單(附錄 III)中:

物質信息

使用限值

名稱

CAS號

EC號

產品類型

最大使用濃度

其他

羥基磷灰石(納米)

1306-06-5

215-145-7

a)牙膏

b)漱口水

a)10%

c)0.456%

對于a)和b):不得用于可能導致最終使用者吸入肺部的應用中。

僅允許使用具有以下特征的納米原料;

-由棒狀顆粒組成,其中至少95.8%(顆粒數)的縱橫比小于3,其余4.2%的縱橫比不超過4.9;

-顆粒沒有被涂覆或表面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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