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6年5月28日,工信部聯合七部門發布2026年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和《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明確規定33種電器電子產品中限用物質的含量要符合相關標準。

2026年5月28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2026年第11號公告,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法典》,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工信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疾控局組織編制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2026年版)》(以下簡稱《達標管理目錄》)和《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2026年版)》(以下簡稱《例外清單》),旨在加強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源頭減量和替代。
納入產品范圍
《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2026年版)》 共涵蓋空氣調節器、電冰箱、洗衣機、工業洗滌機械、空氣凈化器等33種電器電子產品。這些產品均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中使用場景多、使用頻次高的電器電子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本目錄中的產品,當作為目錄外產品的部件使用時,不屬于本目錄的適用范圍;但當這些產品未明確最終用途且在市場上單獨出售時,則屬于本目錄的適用范圍。
限用物質及合規要求
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產品,其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鄰苯二甲酸丁芐酯和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含量應按目錄內要求時間,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相關標準,并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管理范圍。
《例外清單》則對限用物質汞、鉛、鎘、六價鉻、鄰苯二甲酸酯類等在具體應用中的限值及期限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列入《例外清單》的情形可按清單內相應要求執行。
實施時間及舊版廢止
《達標管理目錄》和《例外清單》自本公告發布之日(2026年5月28日)起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號公告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第一批)》和《達標管理目錄限用物質應用例外清單》同時廢止。
瑞旭提醒
新版目錄的實施意味著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相關企業應及時關注法規動態、提前規劃合規方案,以有效應對生產、供應鏈及市場等方面可能帶來的系統性影響。
瑞旭集團希科檢測已具備中國RoHS新標準中規定的有害物質含量檢測方法配套標準 GB/T 39560“電子電氣產品某些物質的測定”系列的全部CMA及CNAS資質,能夠為企業提供全面的原材料、整機產品測試及合規服務。企業如有任何關于標準或項目的疑問,歡迎隨時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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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gg/art/2026/art_1abc7a6cb7d64e4e976cd454aa1df81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