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作為非歐盟國家,擁有自己的關于UFI的法規。由于和歐盟PCN通報相關規定類似,瑞士的UFI申請和注冊也常被簡稱為“瑞士PCN”。2026年1月1日起,瑞士所有其他具有物理或健康危害的配制品(混合物)、生物殺滅劑產品、肥料和電子煙液,被強制要求提供UFI。“瑞士PCN”,依托于瑞士境內的法律實體進行。
UFI被用于在緊急情況下快速識別配制品(混合物)、生物殺滅劑產品、植物保護產品、肥料和電子煙液的組成成分。從而便于瑞士毒物信息中心(Tox Info Suisse)的醫生能夠在需要時推薦適當的應急或解毒措施。
截止期
在瑞士,具有物理和健康危害的配制品(混合物)、生物殺滅劑產品、植物保護產品和肥料,以及電子煙液被要求提供UFI,相關截止日期如下:
-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投放市場,面向私人用戶的配制品、生物殺滅劑產品和肥料。
-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貼有UFI標簽的配制品、生物殺滅劑產品和肥料。特別是從歐洲經濟區(EEA)進口的產品屬于此類別。這確保了毒物信息中心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可靠地識別此類產品。
- 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其他具有物理或健康危害的配制品、生物殺滅劑產品、肥料和電子煙液。
- 自2027年12月1日起:所有具有物理或健康危害的植物保護產品。
UFI生成后必須在化學品注冊簿(chemicals product register, RPC)進行注冊,并標明在產品上。在瑞士附加UFI的要求符合歐盟CLP法規附件VIII的規定。關于UFI的放置,瑞士也引用了CLP法規的規定,以盡可能避免貿易壁壘。
UFI的生成
1. 從 EEA 國家進口到瑞士,且已貼有UFI的配制品、生物殺滅劑產品、植物保護產品、肥料和電子煙液:對于從歐盟進口的產品,歐盟UFI在瑞士同樣有效,可以用于瑞士RPC注冊。
2. 在瑞士生產或從非 EEA 國家進口到瑞士,并打算至少部分出口到EEA國家的產品:對于部分出口到EEA國家的產品,必須具有歐盟的UFI,該UFI也可用于此產品在瑞士的銷售與RPC注冊。
3. 最初僅面向瑞士市場的產品:需要使用瑞士的VAT號,生成瑞士UFI。配制品的UFI需要在RPC注冊,生物殺滅劑產品或肥料的UFI則需要在申請時申報。瑞士UFI可以在以下官網上生成:https://www.anmeldestelle.admin.ch/en/general-information-and-ufi-generator
參考資料:
Chemicals Ordinance (ChemO)
Information on creating a 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 (UFI) for chemical produc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