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發布正式通告,宣布為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義務,將自2026年12月16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制造、進口和出口三類特定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及其相關產品。
此次禁令涉及的具體化學品包括:
- 毒死蜱
- 鏈長在C14至C17之間、氯化水平≥ 45%氯含量的中鏈氯化石蠟(MCCPs)
- 鏈長在C9至C21之間的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其鹽類及相關化合物
背景
新加坡是《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締約方,該公約旨在消除限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生產和使用。在2025年舉行的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上述化學品被正式列入公約《附件A》(要求消除的清單),但允許某些特定用途豁免。相關修正案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6日正式交存。根據公約規定,該修正案將于通知后一年,即2026年12月16日,對所有締約方生效。
過渡期安排與后續評估
通告中表明,企業在此生效日期(2026年12月16日)前已合法進口的上述化學品及相關產品的現有庫存,在禁令生效后仍可繼續銷售。
此外,NEA正在研究評估《斯德哥爾摩公約》中為這些化學品規定的特定用途豁免條款是否適用于新加坡本土行業。關于最終適用于本地的豁免條款詳情(如有),NEA承諾將在適當時候提供進一步信息。
此次禁令的出臺,標志著新加坡在加強化學品安全管理、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也體現了其積極參與并嚴格執行《斯德哥爾摩公約》的承諾。相關行業企業需密切關注后續指引,并提前調整其業務和供應鏈,以確保順利過渡,全面遵守新的法規要求。
含有上述三種化學品的產品清單可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