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版氟化溫室氣體法規(EU) 2024/573于2024年3月11日實施后,F-GAS年報和審計的門檻降低,企業的義務相比舊版法規有所加重,其中:
自2025年起, 每年3月31日前,生產、進口HFCs(無噸位限制)或者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噸/或100噸CO2當量的氣體生產商、進口商,需要提交年報;
自2025年起, 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場投放預充裝HFCs超過10噸CO2當量或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00噸CO2當量的設備商,需要提交年報;
從2025年起,每年的4月30日前,市場投放HFCs超過1000 噸CO2當量的氣體生產商或進口商,將需要提交年報的附屬審計報告;
從2025年起,每年的4月30日前,進口預充裝HFCs超過1000噸CO2當量的設備進口商,這些HFCs在充裝前尚未投放市場,需要提交審計報告。
法規同時要求,所有含氟氣體(F-gas)產品的進出口商都必須在官方網站(F-gas portal)注冊。根據官方數據,每月約有2000家新公司申請注冊,其中許多是進口或出口空調系統中含有F-gas的二手車的小型汽車經銷商。
上月,歐洲議會三個委員會投票通過了引入小型中型企業(SMC)概念的提案,并將目前適用于中小企業(SME)的各項豁免擴展至小型中型企業。此舉旨在避免出現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門檻后,其義務急劇增加的“斷崖式”局面。
歐洲議會議員希望將小型中型企業定義為員工人數少于1000人,且營業額不超過2億歐元或總資產不超過1.72億歐元的企業(歐盟委員會提議的標準為員工人數750人,營業額1.5億歐元,總資產1.29億歐元)。與此同時,議會希望確保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被削弱,歐盟的支持遵循“優先扶持小企業”的原則,并且每五年對相關門檻進行一次審查。
官方提出延續提案,將SMC企業的F-gas門戶注冊門檻提高,即只有向市場投放預充裝HFCs超過10噸CO2當量或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00噸CO2當量的設備商,或出口有限制條例產品的企業才需要在F-gas Portal完成注冊。
經濟與公民自由委員會及環境委員會以支持158票,反對9票,棄權10票的結果通過了上述變更提案;機構間談判以166票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授權。
由于3月9日至12日全體會議期間未提出反對意見,后續談判得以開始。
官方預測,僅2026年,該提案一旦生效,就有約1萬家公司根據擬議變更將不再需要在歐盟F-gas門戶注冊。
請注意,F-gas氣體進出口商不受影響!
原文鏈接 :
Simplified rules for small “mid-cap” companies | News | European Parlia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