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關鍵定義
法案明確定義了多個核心概念:
術語 | 定義要點 |
|---|---|
PFAS | 至少含有一個完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機化學物質類別 |
故意添加PFAS | 為提供特定特性而主動添加的PFAS,包括降解副產物,但不包括技術上不可避免的微量殘留 |
炊具 | 與食品直接接觸且需加熱的耐用家居用品(鍋、盤、烤具等),不含僅商用的產品 |
食品包裝 | 主要由紙、紙板或植物纖維制成的非耐用包裝,包括外賣盒、餐具、吸管等 |
化妝品 | 用于人體清潔、美化的產品(不含肥皂) |
地毯 | 用于地面覆蓋的織物 |
織物處理劑 | 賦予織物抗污、防水等特性的物質 |
二.主要禁令與要求
1. 產品銷售禁令(2028年1月12日起)
禁止銷售含故意添加PFAS的產品:
- 化妝品:完全禁止
- 地毯和織物處理劑:禁止銷售新品,二手產品除外
- 食品包裝:完全禁止
例外條款:所有禁令均豁免"技術上不可避免的微量殘留",即來自原料雜質、制造過程、儲存或包裝遷移的微量PFAS不違規。
2. 炊具標簽要求
- 含PFAS的炊具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列出PFAS存在
- 必須標注雙語警示語:"本產品含有PFAS"(英西雙語)
- 在線銷售的產品也必須清晰可見
- 禁止虛假聲明:不得聲稱無PFAS
銷售條件(2028年1月12日起):
- 含PFAS炊具銷售的前提是制造商遵守標簽要求
豁免情況:
- 僅含PFAS電子元件或內部組件的產品
- 標簽面積小于2平方英寸且無外包裝、吊牌的產品
- 已符合其他州或聯邦標簽要求的產品視為合規
美國各地區的PFAS禁限措施匯總:
- 加利福尼亞州 - 2023年1月1日開始禁止銷售或分發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裝(有意添加或含量達到或超過百萬分之100 (ppm))和兒童產品。
- 紐約州 - 2022年12月31日起禁止制造、銷售或分發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裝。
- 佛蒙特州(S.20) -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不得銷售故意添加 PFAS 的 B類消防泡沫2023年7月1日起禁止銷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裝、住宅用地毯、地墊和滑雪蠟。
- 科羅拉多州(HB 22-1345) - 2024年至2027年期間逐步停止在該州銷售或分銷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某些產品和產品類別。食品包裝中禁止使用PFAS的禁令將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 馬里蘭州 - 2024年1月1日起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物質的產品
- 明尼蘇達州 (HF 2310) - 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銷售或分發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裝。
- 緬因州 - 2023年起,禁止銷售地毯、織物處理等類別的產品;2026年起,禁止銷售清潔產品、烹飪用具、化妝品等類別的產品; 2029年起,禁止銷售人造草坪及嚴重濕潤條件下的戶外服裝(除非附有聲明:“含有PFAS化學物質”);2032年起禁止在該州銷售的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任何產品(除非該產品中PFAS的使用屬于當前不可避免使用)及不含故意添加的PFAS但在氟化容器中或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容器中銷售、出售或分發的產品;2040年起,禁止銷售冷卻和加熱設備。
- 康涅狄格州 - 2028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銷售、出售或分銷所有故意添加PFAS的下述產品:(1)服裝;(2)地毯;(3)清潔產品;(4)炊具;(5)化妝品;(6)牙線;(7)織物處理產品;(8)兒童產品;(9)月經用品;(10)紡織家具;(11)滑雪蠟;或(12)軟墊家具
- 新墨西哥州 - 2027年起禁止銷售含PFAS的炊具、食品包裝、牙線、兒童用品及滅火泡沫;2028年禁令擴展至地毯、清潔產品、化妝品、紡織品處理劑、女性衛生用品、軟墊家具及滑雪蠟等11類商品;2032年全面禁止所有含PFAS產品。
- 新罕布什爾州 - 2027年起禁止銷售、提供銷售,或為銷售及促銷目的分銷以下含PFAS的消費品:地毯或地墊;化妝品;紡織品處理劑;女性衛生產品;食品包裝及容器;嬰幼兒用品;軟墊家具;紡織品裝飾品;含有人工添加PFAS成分的滑雪蠟、船蠟及沖浪板蠟。
- 新澤西州- 2028年1月12日起禁止銷售含故意添加PFAS的化妝品、地毯和織物處理劑以及食品包裝,含PFAS的炊具必須在產品標簽上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