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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關于批準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等4個原料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公告(2020年 第141號)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20年12月21日,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技術審評專家委員會和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審核,現批準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l作為化妝品防腐劑使用,納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第三章的化妝品準用防腐劑(表4);批準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異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等3個原料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使用上述原料生產化妝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附件:

1.月桂酰精氨酸乙酯 HCl原料技術要求

2.甲氧基 PEG-23 甲基丙烯酸酯/甘油二異硬脂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原料技術要求

3.磷酰基寡糖鈣原料技術要求

4.硬脂醇聚醚-200原料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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