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可持續發展
Search

國家藥監局關于停止經營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等化妝品的通告(2021年第94號)

來源 國家藥監局 作者
化妝品,國家藥監局,標示,emsp,祛斑霜

2021年11月26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國家藥監局關于停止經營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等化妝品的通告(2021年第94號),主要是針對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特此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藥監局責成江蘇、廣東省藥監局對標示名稱為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以及標示名稱為唯尚顏臻顏多效祛痘膏的化妝品進行了調查。經查,目前在市場上銷售的標示名稱為班婷復顏美白祛斑霜的化妝品未經注冊或者備案;標示名稱為唯尚顏臻顏多效祛痘膏的化妝品,其標簽上標示的生產企業廣州悠芙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否認生產過該化妝品。

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凈化化妝品市場,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企業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相關推薦:

我們的服務: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妝合規”!跟蹤化妝品最新產品安全與法規監管動態, 深入洞察化妝品研發與上市信息, 集萃行業大咖獨家觀點,獲得最新一手資訊。

妝合規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聯系我們
杭州總部:+86 57187206551
上 海:+86 21 5077 8970
国产一区二区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