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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修訂化妝品法規(EC)1223/2009附件VI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18年6月21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指令2018/885,修訂歐洲化學品法規(EC)第1223/2009號附件VI,本法規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應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第二十天(即2018年7月11日)生效。

甲基,化妝品,名稱,法規,歐盟,修訂

第(EC)1223/2009號法規附錄VI修訂如下:

1. 第23條替換為以下內容:

序號

物質屬性

條件

化學名稱/INN/XAN

常見成分名稱術語

CAS號

EC號

準備使用的最大濃度

23

2,2'-亞甲基雙(4-叔辛基-6-苯并三唑苯酚)

(紫外光吸收劑UV-360)

亞甲基雙苯并三氮唑基四甲基丁基酚

103597-45-1

403-800-1

10%

2. 插入第23a條:

序號

物質屬性

條件

化學名稱/INN/XAN

常見成分名稱術語

CAS號

EC號

準備使用的最大濃度

其他

23a

2,2'-亞甲基雙(4-叔辛基-6-苯并三唑苯酚)

(紫外光吸收劑UV-360)

亞甲基雙苯并三氮唑基四甲基丁基酚(NaNO)

103597-45-1

403-800-1

10%

不得用于可能被吸入使用者肺部的產品中。

只允許具有以下特征的納米材料:

—純度≥ 98.5 %, 2,2'-亞甲基-雙(6-(2H-苯并三唑-2-基)-4-(異辛基)苯酚)異構體比例不超過1.5%。

—25°C水中溶解度< 5 ng/L。

—分配系數 (對數形式): 25 °C 時為12.7。

—未涂層的。

—中值粒徑D50(低于該直徑的數量的50%): ≥ 120nm的質量分布和/或≥60nm的數量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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