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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CC注冊法規更新,推薦注冊食品目錄成關鍵焦點

2025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海關總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80號)》(以下簡稱“280號令”),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瑞旭集團將280號令和現行規定(以下簡稱“248號令”)進行對比,梳理了關鍵變化,如下所示。

一、官方推薦注冊食品目錄待公布,保健食品、特膳食品豁免官方推薦注冊利好政策未定

280號令未正式公布需官方推薦注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不過海關總署1月份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保健食品、特膳食品未納入官方推薦目錄,倘若該目錄得以正式實施,相關產品進入中國市場的注冊周期和難度有望降低,對消費者和市場大環境來說都是一大利好。瑞旭集團將密切關注需官方推薦注冊食品目錄的發布!

二、新增清單注冊方式!符合要求的清單內企業可獲海關總署批量注冊

280號令規定,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獲得海關總署認可,且符合規定情形之一的,其主管當局可向海關總署提交推薦在華注冊的食品生產企業清單以及其他申請材料,海關總署審查后對符合要求的清單內企業予以注冊并給予在華注冊編號。

三、功能升級!注冊有效期屆滿可自動延續

280號令新增自動延續功能,符合海關總署規定的企業注冊有效期屆滿時自動延續,延續期為5年。然而需注意,部分進口食品不予自動延續注冊,該清單將由海關總署另行公布。對于這類食品,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3至12個月內,應通過注冊申請途徑向海關總署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四、明確單一貯存企業、跨境電商零售等具體情形的注冊要求

280號令對以下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

1)需要按照新規實施注冊管理的進口食品境外貯存企業的范圍,由海關總署另行公布。

2)初級食用農產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3)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管理要求,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瑞旭意見

新規的發布,是海關總署在進口貿易不斷擴張的背景下對現行規定的優化和完善,為進口食品提供了更便利的注冊條件和更合理的管理方式。尤其是對保健食品來說,倘若不再要求官方推薦注冊,不僅降低了注冊周期和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進口保健食品企業的信心,或將激發境外企業申報進口保健食品的積極性。

作者:章淑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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