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
越南食品管理局Vietnam Food Administration (VFA)
相關法規
目前尚無針對新型食品及原料的具體法規或指南;然而,所有進口及國產食品均須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以下關于轉基因生物(GMOs)和食品添加劑的相關規定:
- Decree 69/2010/ND-CP (amended by Decree 118/2020/ND-CP) on biosafety for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enetic specimens, and products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第69/2010/ND-CP號法令(經第118/2020/ND-CP號法令修訂):關于轉基因生物、遺傳樣本及轉基因生物產品的生物安全;
- Circular No. 02/2014/TT-BNNPTTN (amended by Circular 06/2015/TT-BNNPTNT) regulating the order and procedures for issuing and revoking the certificate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plants eligible for use as food and feed;
第02/2014/TT-BNNPTTN號通知(經第06/2015/TT-BNNPTNT號通知修訂):規定轉基因植物用作食品和飼料認證簽發與撤銷的程序及流程;
- Circular No. 24/2019/TT-BYT guiding the management and use of food additives;
第24/2019/TT-BYT號通知:指導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與使用。
定義
新型食品:目前尚無官方定義;
“轉基因食品”:指含有一種或多種基因工程成分的食品;
“新食品添加劑”:雖無法定定義,通常包括:
- 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新組合、
- 未列入許可清單的食品添加劑,
- 已列入許可清單但用于非許可類別的食品添加劑。
申報流程
1.常規食品
在越南銷售的所有食品均須進行符合法規標準的聲明。多數食品可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程序滿足此要求,但部分食品需額外接受衛生部檢驗,并完成注冊產品申報審批。
2.GMOs
基于已列入農業農村發展部可食用轉基因生物名錄的轉基因食品,其審批流程與常規食品相同。對于使用未列入該名錄的轉基因生物生產的食品,須先獲得該轉基因生物可作為食品使用的認證,再進入常規食品審批程序。
申請認證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 越南食品安全委員會已認定該轉基因生物對人體健康無過度風險;
- 該轉基因生物已獲得至少五個發達國家批準作為食品使用,且無不良事件記錄。
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向農業農村發展部相關部門提交申請。該部門將在收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確認申請有效性或要求補正材料。
有效申請將由轉基因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評審。該咨詢委員會由工貿部、科技部、農業農村發展部、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衛生部代表及其他專家組成。評審周期如下:
- 對已獲至少五個發達國家批準且無不良事件記錄的轉基因生物:60天;
- 其他轉基因生物:最長180天。
農業農村發展部部長將在收到評審結果后30天內,根據結果做出決定:簽發轉基因生物食品用途認證,或出具附具體理由的拒絕通知。
官方費用
- 可食用轉基因生物認證:4,600 USD
- 自我符合性聲明:免費
- 注冊產品申報:70 USD
*境外企業須委托越南境內責任人作為申請人;
所需材料
轉基因食品認證申請須包含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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