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2月17日,國家藥監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原特殊用途化妝品過渡期管理等有關事宜的公告(2021年 第150號)。2021年1月1日前已經按照原《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取得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等五類原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的產品,根據《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統一設置過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圖源:《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這意味著,自2026年1月1日起,宣稱上述功效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如仍進行生產、進口和銷售行為,將被視為違規。
特殊化妝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用于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的產品不再作為特殊化妝品管理。
育發等五類原特殊用途化妝品過渡期管理
過渡期內,化妝品注冊人可向國家藥監局申請育發等五類原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注銷申請。除此以外,國家藥監局不再受理相關產品的變更、補發或延續等其他行政許可申請事項。如有不涉及安全性、功效宣稱的事項發生變化的,化妝品注冊人應當及時向國家藥監局備案。
過渡期內,育發等五類原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有效期到期后,仍然可以生產、進口、銷售,過渡期屆滿后不得繼續生產、進口、銷售。
育發等五類原特殊用途化妝品過渡期滿后仍需生產、進口、銷售,該如何處理?
可以根據分類調整后不同的管理方式,選擇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或者申請藥品注冊。
按普通化妝品進行備案
- 脫毛類化妝品: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其釋義說明和宣稱指引為:“用于減少或除去體毛”;
- 除臭類化妝品: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其釋義說明和宣稱指引為:“有助于減輕或遮蓋體臭(注:單純通過抑制微生物生長達到除臭目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
原育發類化妝品
- 宣稱“防斷發”的產品(有助于改善或減少頭發斷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強頭發韌性):按普通化妝品進行備案;
- 宣稱“防脫發”的產品(有助于改善或減少頭發脫落(注:調節激素影響的產品,促進生發作用的產品,不屬于化妝品)):按特殊化妝品進行注冊;
- 有助于毛發生長的產品,逐步納入藥品實施監管。
進行化妝品注冊備案或者藥品注冊后,企業可以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生產、進口或者銷售其新備案或者注冊的產品。
更多信息: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11217140727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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