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泰國公共衛生部在政府公報(Royal Thai Government Gazette)的第142卷400D第56頁-58頁、76頁、80頁發布通知,修訂含氟化合物化妝品的警示語及含氟牙膏的強制性標簽要求,自公告刊登后的次日正式生效實施。現有產品標簽更新設有兩年過渡期。
修訂主要內容
1. 含氟牙膏必須在產品標簽上標示如下相關信息:
- 標示“含氟化物”或具有類似含義的文字;
- 清楚標明氟化物的含量,單位為ppm,例如:“含氟離子1,000 ppm”、“氟化物1,000 ppm”等。
- 標簽上的文字應具有良好的可讀性,顏色應與背景形成明顯對比,例如使用深色字體配以淺色背景,或淺色字體配以深色背景,以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辨識。
2. 含單氟磷酸鈉的牙膏需標注警告語: 3歲以下的兒童應使用適量的牙膏;3至6歲以下的兒童應使用玉米粒或豌豆粒大小的牙膏,刷牙時應有成年人監督;如接觸到其他來源的氟化物,請咨詢醫生或牙醫;含有單氟磷酸鈉。
3. 含過氧化氫的美白牙膏需注明成分及含量,并依照化妝品標簽規定的格式、位置、字體大小及其他相關要求進行標示。
更多信息: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7748.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97754.pdf
我們的泰國合規服務
- 泰國化妝品備案
- 泰國公司代持證服務
- 產品信息文件(PIF)制作與整理
- 泰國電子賬號注冊
- 配方和包裝審核
- 產品檢測服務
- 物流和清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