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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技術指南)》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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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中檢院發布關于《化妝品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技術指南》的通知并發布相關問答,現將其匯總以供參考。

一、《化妝品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技術指南》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化妝品新原料備案人進行新原料備案時,應當提交相關備案資料。在完成新原料備案后,因企業信息發生客觀變化,或因新原料備案人有進一步研究發現,需要對新原料信息進行更新。2025年,國家藥監局發布《支持化妝品原料創新若干規定》,其中明確提出,明確已上市新原料變更路徑,制定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為指導新原料備案人規范開展相關工作,根據《條例》及相關法規文件要求,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制定了《化妝品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明確了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資料提交技術要求和提交方式。

二、《指南》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指南》適用于已備案化妝品新原料在納入《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前的備案信息更新相關工作。新原料監測期滿前1個月內,除自行維護的信息更新、企業信息更新外,原則上不得進行其他信息更新。新原料備案人在后續研究中發現新原料存在實質性安全風險的,不得自行改變相關信息,應當按照《條例》《辦法》等有關要求,及時上報并采取風險控制措施。

已注冊化妝品新原料在納入《目錄》前注冊信息發生變化時,新原料注冊人可參照本《指南》技術要求開展研究,并提交注冊變更申請資料。

三、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為自行維護的信息更新;第二類為企業信息更新,包括更新備案人/境內責任人信息(主體未發生變化)、更新生產企業信息(生產現場未發生變化)、更換備案人、更換境內責任人,此類情形下新原料實際生產和研究資料未發生變化;第三類為新原料信息更新,包括更新原料基本信息、改變/新增生產現場、新增/調整生產工藝簡述、更新質量控制標準、延長使用期限、調整使用目的、更新注意事項/警示用語等信息。除自行維護信息外,其他信息更新應當有充分理由,按程序提交擬更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除上述規定三類情形外,原則上不允許其他情形的新原料信息更新。確需更新的,備案人應當申請與審評部門開展溝通交流,就信息更新的合理性、必要性、科學性進行確認。

四、新原料信息更新應提交什么資料?

《指南》明確了新原料備案信息更新各類情形的具體技術要求和資料要求。對于第一類可自行維護更新的信息,由備案人通過信息系統及時進行信息更新;對于第二類企業信息更新,按要求提交必要的證明資料;對于第三類新原料信息更新,備案人應開展充分研究,并按要求提交必要的證明資料和/或研究資料。為減輕企業負擔,部分資料可留檔備查。

五、新原料信息更新資料提交途徑有哪些?

新原料備案人應當通過化妝品信息服務平臺中的“企業信息資料管理系統”或“化妝品智慧申報審評系統”,在新原料信息更新對應模塊中提交相關信息資料。備案人不得自行隨新原料年度報告、風險控制報告、責令改正資料等途徑提交更新事項和相關資料。

根據備案后技術核查意見,需要對新原料資料內容進行調整的,可在責令改正資料中對相關資料內容進行調整完善。

更多信息: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hpspcjwtjd/zhpspcjwtjdqt/202512151350531841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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