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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分年齡段,嬰幼兒配方食品新國標變化顯著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GB 10765-2010 嬰兒配方食品》和《GB 10767-2010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2018年9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GB 10765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GB 10767 幼兒配方食品》(征求意見稿),對現有標準進行修訂,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30日。

本次嬰幼兒配方食品國標的修訂,具有兩大顯著變化:

  • 將原有GB10767-2010分為兩個獨立標準:《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和《幼兒配方食品》,不同月齡產品的要求更加細化;
  • 適宜月齡的分布不再是0-6月齡,6-12月齡,和12-36月齡,明確三個國標適用的年齡段為:0-6月齡、7-12月齡、13-36月齡,有效避免標準間的交叉重復。

新標準在產品營養素指標、安全性指標方面等也進行了較多調整。瑞旭集團對新標準的變化進行了如下整理分析,以供企業參考。

GB 10765嬰兒配方食品

  • I. 調整或增加了大部分營養素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包括蛋白質、脂肪、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K、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煙酸、葉酸、維生素C、硒、肌醇、牛磺酸、左旋肉堿等。以維生素D為例: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維生素D

0.25-0.60μg

0.48-1.20μg

  • II. 增加了豆基產品中鐵、鋅和磷的含量要求

豆基產品中三個礦物質的要求分別為(每100 kJ):鐵:0.15-0.36mg;鋅:0.18-0.36mg;磷:7-24mg。

  • III. 將膽堿從可選擇成分調整為必需成分

膽堿的含量也由現行的“1.7-12.0mg/100kJ”擬變為“4.8-23.9mg/100kJ”。

  • IV. 調整了DHA和AA的表達方式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DHA

≤ 0.5%總脂肪酸

3.6-9.6mg

AA

≤ 1%總脂肪酸

≤ 19.1mg

GB 10766較大嬰兒配方食品

  • I. 增加了乳基產品中乳清蛋白和乳糖的比例要求:
  1. 乳清蛋白含量應≥40%;
  2. 碳水化合物來源應首選乳糖。乳糖占碳水化合物總量應≥90%。
  • II. 調整或增加了多數營養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包括蛋白質、脂肪、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K、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煙酸、葉酸、泛酸、維生素C、鈣、鎂、磷、牛磺酸等。例如: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維生素B1

≥ 11μg

14-72μg

牛磺酸

≤ 3mg

0.8-4.0mg

  • III. 增加了豆基產品中蛋白質、鐵、鋅和磷的含量要求

豆基產品中4個營養素的要求分別為(每100 kJ):蛋白質: 0.53-0.84g;鐵:0.3-0.48mg;鋅:0.18-0.36mg;磷:10-26mg。

  • IV. 將錳、硒、膽堿由可選擇成分修改為必需成分

3個營養素的含量要求也發生了變化: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膽堿

1.7-12.0 mg

4.8-23.9mg

0.48-1.90μg

0.48-1.91μg

0.25-24.0μg

0.24-23.90μg

  • V. 調整了DHA和AA的表達方式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DHA

≤ 0.5%總脂肪酸

3.6-9.6mg

AA

≤ 1%總脂肪酸

≤19.1mg

  • VI. 修改了標簽標識要求

增加了“標簽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的要求,這一點擬與嬰兒配方食品相同。

GB 10767幼兒配方食品

  • I. 增加了乳基產品中乳糖的比例要求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總量應≥50%(無乳糖和低乳糖產品除外)。

  • II. 調整或增加了多數營養素的最小值或最大值。

包括蛋白質、脂肪、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K、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煙酸、葉酸、泛酸、維生素C、銅、鐵、鈣、鎂、磷、錳、牛磺酸等。例如:

營養素

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蛋白質

0.7-1.2g

0.43-0.96g

0.25-0.50mg

0.24-0.60mg

  • III. 調整了DHA和AA的表達方式

營養素

現行標準(每100kJ)

新征求意見稿(每100kJ)

DHA

≤ 0.5%總脂肪酸

≤9.6mg

AA

≤ 1%總脂肪酸

≤19.1mg

其他指標的修訂

此外,三個標準擬也進行一些共性修訂,包括:

  • 對于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GB 2761。
  • 更新了檢測方法。
  • 將“產品中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數應≥106CFU/g (mL)”,改為“添加的每種活性益生菌的活菌數應≥106CFU/g (mL)”,明確了對單種益生菌的要求,避免了歧義。

可以看出,本次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的修訂,為充分保證嬰兒配方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對多數營養素范圍進行了調整,以滿足嬰幼兒的營養素需求。未來,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分類將更加明確,產品質量要求更加嚴格,檢測方法更加科學。瑞旭集團也將持續關注新國標的正式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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