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憑借其龐大的消費市場、深厚的華人文化以及優惠的關稅政策,已成為中國預包裝食品企業開拓東南亞市場的戰略要地。產品在進入泰國市場銷售之前,需通過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TFDA)的審查,其中,標簽合規性審查是關鍵性的一環。
瑞旭集團食品法規團隊熟悉泰國預包裝食品的各項法規,具備豐富的經驗,能夠為企業提供精準全面的標簽審核服務,助力企業的優質產品順利、快速進入泰國市場。
泰國食品分類
- 特定管控食品:體重控制食品、嬰幼兒配方奶粉、含大麻成分的食品等
- 具有質量或標準要求的食品:普通食品、飲料、食用鹽、膳食補充劑等
- 必須附標簽的食品:輻照食品、轉基因生物衍生食品及有特定標簽要求的食品等
- 其他食品:用于食品生產的原料、自動飲水機中的飲用水、新型食品等
泰國食品標簽監管機構
- 泰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Thail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FDA)
- 泰國公共衛生部(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 MOPH)
- 泰國商務部(Ministry of Commerce)
泰國食品標簽主要法規
- 食品法(B.E.2522)
- 公共衛生部2025年第456號公告:某些加工食品的標簽
- 公共衛生部2024年第450號公告:預包裝食品的標簽
- 公共衛生部2023年第445號公告:營養標簽
- 公共衛生部2018年第394號公告:必須標示營養標簽和GDA標簽的食品
……
預包裝食品標簽要求
1. 標簽語言:
泰語(備注:標簽強制性信息必須使用泰語標示,可以同時使用英語進行補充說明,除英語以外的語言需向TFDA備案。)
2. 強制標示內容
1) 產品名稱
2) 食品許可編號
3) 生產商、包裝商、進口商或總部的名稱及地址信息
4) 凈含量
5) 配料及其占比
6) 致敏原聲明(如適用)
7) 食品添加劑信息
8) 香精香料的添加說明(如適用)
9) 保質期到期日
10) 警示聲明(如適用)
11) 貯存條件說明(如適用)
12) 烹飪/制作說明(如適用)
13) 公共衛生部2024年第450號公告附件所列舉情況下的說明
14) 特定公告中規定的說明
3. 營養標簽
需使用《公共衛生部2023年第445號公告:營養標簽》附件所規定的格式之一,若使用其他格式,需向TFDA申請批準。下圖為標準格式,供參考。

4. GDA (Guideline Daily Amounts) 標簽
須符合公共衛生部2018年第394號公告中的相關規定。
5. 額外的標簽要求
1) 對于即食果凍和凝膠糖果產品,須在標簽上設置一個白色方框,并在框內用紅色字體標示“兒童應少量食用”的警示語,字體高度不小于5mm。
2) 對于糙米粉產品,須在“糙米飯”字樣的下方,用紅色字體標示“不能代替嬰兒奶粉”的警示語,字體高度不小于5mm,且與背景顏色對比明顯。
3) 特定公告中規定的要求。
我們的服務
- 預包裝食品配方審核
- 預包裝食品標簽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