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日,印度尼西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BPOM)正式頒布化妝品原料技術要求(2025年第25號),對化妝品原料的使用規范進行了全面更新。根據法規要求,此前實施的2019年第23號條例及2022年第17號條例同步廢止。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設有12個月過渡期。CIRS建議相關企業應盡快開展現有產品配方、標簽內容等審查,確保產品持續合規上市。
修訂主要內容:
- 附件 I(化妝品限用原料清單):更新了水楊酸、吡硫鎓鋅、酸性黃3、羥乙二磷酸和丁羥甲苯的使用濃度限制及使用條件。
- 附件 IV(化妝品準用防曬劑清單):修訂了二苯酮-3和胡莫柳酯的使用限制。
- 附件 V(化妝品禁用原料清單):新增丁苯基甲基丙醛、苯乙烯、季銨鹽-15等為禁止用物質。
更多信息:
https://jdih.pom.go.id/download/rule/1697/25/2025/Peraturan%20Badan%20Pengawas%20Obat%20dan%20Makanan%20Nomor%2025%20Tahun%202025%20tentang%20Persyaratan%20Teknis%20Bahan%20Kosmet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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