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中檢院發布《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為貫徹落實《支持化妝品原料創新若干規定》,規范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勵原料創新,中檢院組織制定了《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附件),現予發布,自2026年6月19日起實施。
全文如下:
一、概述
為規范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根據我國化妝品定義、分類等相關要求,結合行業實際情況,參考國外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相關信息,制定本技術指南。
二、適用范圍
本技術指南適用于注冊人、備案人在化妝品、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時,為規范填報原料使用目的提供技術參考。
三、一般使用原則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是指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預期作用,包括原料在施用部位產生的作用,如染發劑;也包括原料在配方體系中起到的作用,如溶劑。根據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不同用途,同一原料可能具有不同使用目的。
本技術指南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以及當前科學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更新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將適時進行調整。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和說明詳見附表。
附表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目錄
序號 | 使用目的 | 說 明 |
|---|---|---|
| 1 | 防腐劑 | 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使用 |
| 2 | 防曬劑 | 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使用 |
| 3 | 著色劑 | 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使用 |
| 4 | 染發劑 | 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使用 |
| 5 | 燙發劑 | 有助于改變頭發彎曲度(彎曲或拉直),并維持相對穩定,使用后即時清洗不能恢復原狀 |
| 6 | 祛斑美白劑 | 有助于通過減輕或減緩皮膚色素沉著,達到皮膚祛斑美白效果 |
| 7 | 防脫發劑 | 有助于減少或減緩頭發脫落 |
| 8 | 防脫發輔助劑 | 輔助發揮防脫發作用 |
| 9 | 祛痘劑 | 有助于減少或減緩粉刺(含黑頭或白頭)發生,或有助于粉刺發生后皮膚的恢復 |
| 10 | 抗皺劑 | 有助于減緩皮膚皺紋產生,或使皺紋變得不明顯 |
| 11 | 去屑劑 | 有助于減少頭屑,或減緩頭屑的產生 |
| 12 | 除臭劑 | 有助于減少或消除難聞的氣味 |
| 13 | 皮膚保護劑 | 有助于維護皮膚保持健康狀態 |
| 14 | 舒緩劑 | 有助于改善皮膚因外界因素帶來的不適感覺 |
| 15 | 滋養劑 | 有助于為皮膚、頭發提供營養,達到滋潤效果 注:通過其他使用目的間接達到滋養作用的,不屬于此類 |
| 16 | 遮蓋劑 | 有助于掩蓋施用部位原有外觀,清潔或卸妝后可恢復原狀 注:著色劑不屬于此類 |
| 17 | 清潔劑 | 有助于除去施用部位表面的污垢或附著物 |
| 18 | 磨砂劑 | 有助于通過摩擦作用對施用部位表面進行物理清潔 |
| 19 | 保濕劑 | 有助于通過吸濕作用增強或保持施用部位的水分含量 |
| 20 | 封閉劑 | 有助于防止或減少施用部位表面水分蒸發 |
| 21 | 潤膚劑 | 有助于保持皮膚柔軟和柔韌外觀的油脂類成分 |
| 22 | 指(趾)甲調理劑 | 有助于美化、修飾指(趾)甲的外觀狀態,如增加光澤、減少脆性等 |
| 23 | 睫毛調理劑 | 有助于美化、修飾睫毛的外觀狀態,清潔或卸妝后可恢復原狀 |
| 24 | 芳香劑 | 賦予化妝品或人體香氣 |
| 25 | 抑汗劑 | 有助于保持腋下皮膚干爽 |
| 26 | 緊致劑 | 有助于保持皮膚的緊實性,但不具備抗皺作用 |
| 27 | 收斂劑 | 有助于使皮膚局部暫時性緊繃、毛孔收縮,但不具備抗皺作用 |
| 28 | 膚感調節劑 | 有助于改善化妝品在皮膚上的使用感受 |
| 29 | 控油劑 | 有助于減緩施用部位皮脂分泌,或使施用部位出油現象不明顯 |
| 30 | 角質剝落劑 | 有助于促進皮膚角質脫落 |
| 31 | 角質軟化劑 | 有助于促進皮膚角質層變得柔軟 |
| 32 | 清涼劑 | 有助于賦予皮膚使用時的清涼感 |
| 33 | 發用定型劑 | 有助于使頭發物理塑形或定型,清洗后恢復原狀 |
| 34 | 發用調理劑 | 有助于美化、修飾毛發的外觀狀態(如光澤、亮度)、觸感(如柔順、韌性),或有助于提高毛發梳理性 |
| 35 | 拔毛劑 | 有助于通過物理作用去除軀干或四肢的體毛 |
| 36 | 脫毛劑 | 有助于通過破壞毛發纖維的機械強度,去除軀干或四肢皮膚表面的體毛 |
| 37 | 抗靜電劑 | 通過中和表面電荷或降低獲取電荷的能力,有助于預防、減少化妝品配方體系中產生靜電,或有助于預防、減少化妝品在皮膚、毛發表面產生靜電 |
| 38 | 成膜劑 | 有助于化妝品在施用部位形成連續薄膜 |
| 39 | 溶劑 | 在化妝品配方體系中,溶解或稀釋其他成分的液體 |
| 40 | pH調節劑 | 調整化妝品的酸堿度 |
| 41 | 緩沖劑 | 保持或穩定化妝品的pH值 |
| 42 | 變性劑 | 用于避免化妝品誤食,通常添加到乙醇中使其變性 |
| 43 | 螯合劑 | 與金屬離子絡合,防止對化妝品穩定性和外觀產生影響 |
| 44 | 增稠劑 | 增加化妝品稠度 |
| 45 | 粘度調節劑 | 增加或降低化妝品粘度 |
| 46 | 光穩定劑 | 減少化妝品受光照影響以維持其穩定 |
| 47 | 乳化穩定劑 | 保持化妝品乳化體系的穩定 |
| 48 | 穩定劑 | 除光穩定劑、乳化穩定劑外,其他有助于保持或提高化妝品穩定性的成分 |
| 49 | 抗結塊劑 | 防止化妝品中的粉狀固體聚集成團或形成硬塊 |
| 50 | 懸浮劑 | 促進化妝品配方體系中不能溶解的固體在體系中形成穩定分散狀態 |
| 51 | 抗氧化劑 | 通過還原反應或抑制氧化反應減緩化妝品氧化酸敗 |
| 52 | 氧化劑 | 促進其他成分發生氧化反應,或中和還原作用 |
| 53 | 還原劑 | 中和氧化劑作用,或防止其他成分被氧化;使毛發中的二硫鍵斷裂 |
| 54 | 填充劑 | 用于增加化妝品體積,稀釋其他固體或液體,通常為不易與其他成分發生化學反應的惰性固體 |
| 55 | 推進劑 | 通過產生壓力,幫助化妝品從包裝容器中排出 |
| 56 | 吸收劑 | 在化妝品配方體系中從另一介質中吸收已溶解或細分散的成分,通常為固體 |
| 57 | 吸附劑 | 在化妝品配方體系中使其他物質更易附著在其表面 |
| 58 | 起泡劑 | 增加化妝品使用過程中的泡沫量 |
| 59 | 消泡劑 | 減少或抑制化妝品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泡沫 |
| 60 | 穩泡劑 | 增強化妝品使用過程中泡沫的穩定性 |
| 61 | 粘合劑 | 添加到固體狀混合物中,為在壓制中或壓制后,或溶解填充后提供粘合作用,防止固體斷裂 |
| 62 | 遮光劑 | 增加化妝品的不透光性 |
| 63 | 助滑劑 | 增強化妝品中其他成分的流動性,或增強化妝品使用時的順滑性 |
| 64 | 分散劑 | 有助于化妝品中不溶的固體均勻分散到液相中 |
| 65 | 乳化劑 | 通過降低表面張力使一種液體以液滴的形式均勻分散到另一不相溶液體中形成乳化體 |
| 66 | 助溶劑 | 有助于化妝品中其他成分在化妝品配方體系中溶解 |
| 67 | 增溶劑 | 使不易溶解的成分在化妝品配方體系中溶解形成透明溶液 |
| 68 | 增塑劑 | 使聚合物柔軟,避免化妝品脆化或裂開 |
| 69 | 珠光劑 | 使化妝品具有珠光效果的外觀 |
| 70 | 甜味劑 | 用于口唇類化妝品中使其具有甜味感 |
| 70 | 緩蝕劑 | 防止或減緩化妝品包裝材料的腐蝕 |
| 72 | 賦形劑 | 用于使化妝品成型 |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問答
一、什么是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
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是指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預期作用,包括原料在施用部位產生的作用,如染發劑;也包括原料在配方體系中起到的作用,如溶劑。根據原料添加到化妝品中的不同用途,同一原料可能具有不同使用目的。
二、《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中要求化妝品或新原料注冊備案時,填報原料使用目的。但我國目前尚無原料使用目的相關技術文件,存在填報不規范等問題。為貫徹落實《支持化妝品原料創新若干規定》,規范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鼓勵原料創新,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制定了《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為注冊人、備案人在化妝品或新原料注冊備案時,填報原料使用目的提供技術參考。
三、《指南》中有多少種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
《指南》附表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目的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包括72種原料使用目的及說明。《目錄》是在充分參考國外相關標準的基礎上,依據我國現行法規標準以及行業使用情況等進行制定。
四、《指南》是否會進行調整?
《指南》是在現行法規、標準、當前科學認知水平下形成的,隨著法規、標準、數據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將適時進行調整。
五、原料使用目的不在《目錄》范圍以內的是否可以填報?
在化妝品或新原料注冊備案時,原則上應優先選擇《目錄》中的原料使用目的。考慮到行業創新發展和監管工作實際需要,如原料使用目的確實不在《目錄》范圍以內的,可填報“其他使用目的”,同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佐證材料應充分說明該使用目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合規性,一般包括國外化妝品相關法規標準收錄的原料使用目的(需同時提供原文及中文翻譯),或相關功能研究資料等。
六、《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限用、準用原料如何填報?
對《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收錄的限用、準用原料,填報時應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例如,苯氧乙醇收錄于《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化妝品準用防腐劑(表4)中,該原料使用目的應為“防腐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