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歐盟輪胎制造商協會(ETRMA)發布公告,公布了對歐盟市場上輪胎多環芳烴(PAHs)含量的抽查結果,抽樣輪胎中11%的樣品不符合歐盟環保法規REACH法規附件XVII第50條關于輪胎多環芳烴(PAHs)限量的要求,而且不合格樣品生產地均為中國。
ETRMA表示,此次抽樣從三個歐盟主要成員國市場上購買了45個不同品牌共110條輪胎(2010年1月1日之后生產的輪胎),涉及92家來自16個國家(9個歐盟國家,7個非歐盟國家)的生產商。ETRMA依據REACH法規附件XVII要求的ISO21461標準對樣品胎進行了PAHs測試。測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ETRMA初測,第二階段對疑似超標輪胎委托歐盟獨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復檢。結果發現,抽查的9個歐盟國家以及6個非歐盟國家的輪胎均符合REACH法規要求,僅中國產輪胎出現超標現象,涉及中國各大輪胎生產商。
ETRMA認為11%的不合格率只是整個輪胎產業的冰山一角,應引起各主管當局的高度重視。ETRMA十分擔心中國制造的問題,當前中國輪胎出口強勁,以每年30%的增速進入歐盟市場,2010年轎車胎和輕卡胎已達到4億條。若不進行監管,將會鼓勵進口商或制造商進行非法輪胎貿易,造成歐盟市場上問題輪胎流通。ETRMA呼吁歐盟及其成員國增強抽查和監管力度,并對違反法規的企業依據歐盟法律進行懲治,同時建議歐盟境內輪胎進口商、經銷商及零售商向供應商進行REACH要求。隨后,英國環境署發布公告,擬加強對境內輪胎的監管。
歐盟官方及協會的動作預示著,歐盟輪胎市場將面臨REACH法規施行以來最為嚴厲的監管,而已被查出問題的中國輪胎更是首當其沖。從另外一個角度,中國輪胎出口強勁已引起歐盟極大的關注,REACH法規正是歐盟控制中國輪胎進入市場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之前,中國輪胎在美國市場的活躍表現一度引發了“輪胎特保案”,此次多環芳烴危機是否會演變成另一個“輪胎特保案”,還有待考量,但已為中國輪胎企業敲響了警鐘。
歐盟對輪胎及其填充油中的PAHs有嚴格的限量及測試方法要求,輪胎需要采用ISO21461標準方法、填充油需要采用IP346方法測試才能符合REACH法規要求,如未按照此方法進行測試對企業來說是做無用功,得不償失。瑞旭技術已開展ISO21461標準方法測試近一年,并于近期成功開發IP346方法,與國內各大輪胎廠商有緊密合作。從瑞旭技術已有的檢測數據來看,此次事件并非偶然,中國產輪胎超標現象普遍,情形不容樂觀。而目前國內檢測機構眾多,但能提供REACH要求測試方法的少之又少。另外,某些不具備檢測能力甚至沒有實驗室的代理機構由于利益驅動,誤導輪胎企業進行不符合REACH要求的測試,這將對中國輪胎企業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巨大隱患。瑞旭技術專家建議輪胎企業應有所鑒別,選擇有資質的機構進行PAHs測試。
自REACH實施以來,輪胎行業一直是歐盟官方重點關注的下游行業之一,歐盟進口商的要求層出不窮,但此次是歐盟協會首次針對PAHs進行大規模的抽查。針對輪胎的監管,這只是一個開始。生產環保產品是社會進步的趨勢,中國輪胎企業應從根源生產上改進原料及配方,積極提高產品環保性能,樹立綠色品牌,保證出口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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